预言者,即先觉,每为故国所不容,也每受同时人的迫害,大人物也时常这样。他要得人们的恭维赞叹时,必须死掉,或者沉默,或者不在面前。
总而言之,第一要难于质证。
如果孔丘、释迦、耶稣基督还活着,那些教徒难免要恐慌。对于他们的行为,真不知道教主先生要怎样慨叹。
所以,如果活着,只得迫害他。
待到伟大的人物成为化石,人们都称他伟人时,他已经变了傀儡了。
有一流人之所谓伟大与渺小,是指他可给自己利用的效果的大小而言。
先觉的人,历来总被阴险的小人昏庸的群众迫压排挤倾陷放逐杀戮。中国人格外凶。
孤独的精神的战士,虽然为民众战斗,却往往反为这“所为”而灭亡。到这样,他们这才安心了。
……虽有善于暴露社会黑暗面的文学家,恐怕也难有做到这么简明深切的了。“叫人叫不着,自己顶石坟”则竟包括了许多革命者的传记和一部中国革命的历史。
我想,恋爱的时候,一个爱人死掉了,只能给生存的那一个以悲哀。然而革命的时候,革命家死掉了,却能每年给生存的大家以热闹,甚而至于欢欣鼓舞。惟独革命家,无论他生或死,都能给大家以。
我先前的攻击社会,其实也是无聊的。社会没有知道我在攻击,倘一知道,我早已死无葬身之所了。……我之得以偷生者,因为他们大多数不识字,不知道,并且我的话也无效力,如一箭之入大海。否则,几条杂感,就可以送命的。民众的惩罚之心,并不下于学者和军阀。近来我悟到凡带一点改革性的主张,倘于社会无涉,才可以作为“废话”而存留,万一见效,提倡者即大概不免吃苦或杀身之祸。古今中外,其揆一也。凡活着的,有些出于心服,多数是被压服的。但活得最舒服横恣的是汉奸;而活得最清高,被人尊敬的,是痛骂汉奸的逸民。后来自己寿终林下,儿子已不妨应试去了,而且各有一个好。至于默默抗战的烈士,却很少能有
凡有牺牲在祭坛前沥血之后,所留给大家的,实在只有“散胙”这一件事了。
牺牲为群众祈福,祀了神道之后,群众就分了他的肉,散胙。
群众,──尤其是中国的,──永远是戏剧的看客。牺牲上场,如果显得慷慨,他们就看了悲壮剧;如果显得觳觫,他们就看了滑稽剧。北京的羊肉铺前常有几个人张着嘴看剥羊,仿佛颇愉快,人的牺牲能给与他们的益处,也不过如此。而况事后走不几步,他们并这一点愉快也就忘却了。
对于这样的群众没有法,只好使他们无戏可看倒是疗救……
我最不愿使别人做牺牲(这其实还是革命以前的种种事情刺激的结果)……
假使有一个人,在路旁吐一口唾沫,自己蹲下去,看着,不久准可以围满一堆人;又假使又有一个人,无端大叫一声,拔步便跑,同时准可以大家都逃散。真不知是“何所闻而来,何所见而去”,然而又心怀不满,骂他的莫名其妙的对象曰“妈的”!……伟人等等之名之被尊视或鄙弃,大抵总只是做唾沫的替代品而已。
我们中国现在(现在!不是超时代的)的民众,其实还不很管什么党,只要看“头”和“女尸”。只要有,无论谁的都有人看……
人类是欢喜看看戏的,文学家自己来做戏给人家看,或是绑出去砍头,或是在最近墙脚下枪毙,都可以热闹一下子。且如上海巡捕用棒打人,大家围着去看,他们自己虽然不愿意挨打,但看见人家挨打,倒觉得颇有趣的。……当时大概有若干人痛惜,若干人快意,若干人没有什么意见,若干人当作酒后茶余的谈助的罢。接着便将被人们忘却。久受压制的人们,被压制时只能忍苦,幸而解放了便只知道作乐,悲壮剧是不能久留在记忆里的。
永是流驶,街市依旧太平,有限的几个,在中国是不算什么的,至多,不过供无恶意的闲人以饭后的谈资,或者给有恶意的闲人作“流言”的种子。
对于中国一部分人们的相貌,我也逐渐感到一种不满,就是他们每看见不常见的事件或华丽的,听到有些醉心的说话的时候,下巴总要慢慢挂下,将嘴张了开来。这实在不大雅观;仿佛精神上缺少着一样什么机件。
凡是愚弱的国民,即使体格如何健全,如何茁壮,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,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。所以我们的第一要著,是在他们的精神……关于奴隶与奴才
……不但穷人,奴隶也是要爬的,有了爬得上的机会,连奴隶也会觉得自己是神仙,天下自然太平了。
虽然爬得上的很少,然而个个以为这正是他自己。这样自然都安分的去耕田,种地,拣大粪或是坐冷板凳,克勤克俭,背着的,和自然着,拼命的爬,爬,爬。可是爬的人那么多,而路只有一条,十分拥挤。老实的照着章程规规矩矩的爬,大都是爬不上去的。聪明人就会推,把别人推开,推倒,踏在脚底下,踹着他们的肩膀和头顶,爬上去了。大多数人却还只是爬,认定自己的冤家并不在上面,而只在旁边──是那些一同在爬的人。他们大都忍耐着一切,两脚两手都着地,一步步的挨上去又挤下来,挤下来又挨上去,没有休止的。然而爬的人太多,爬得上的太少,失望也会渐渐的侵蚀善良的人心,至少,也会发生跪着的革命。于是爬之外,又发明了撞。
这是明知道你太辛苦了,想从地上站起来,所以在你的背后猛然的叫一声:撞罢。一个个发麻腿还在抖着,就撞过去。这比爬要轻松得多,手也不必用力,膝盖也不必移动,只要横着身子,晃一晃,就撞过去。撞得好就是五十万元大洋,妻,财,子,禄都有了。撞不好,至多不过跌一交,倒在地下。那又算得什么呢,──他原来是伏在地上的,他仍旧可以爬。
爬得上的机会越少,愿意撞的人就越多,那些早已爬在上面的人们,就天天替你们制造撞的机会,叫你们化些小本钱,而豫约着你们名利双收的神仙生活。所以撞得好的机会,虽然比爬得上的还要少得多,而大家都愿意来试试的。这样,爬了来撞,撞不着再爬……鞠躬尽瘁,死而后已。初看见血,心里是不舒服的,不过久住在杀人的名胜之区,则即使见了挂着的头颅,也不怎么诧异。这就是因为能够习惯的缘故。由此看来,人们……要从自由人变成奴隶,怕也未必怎么烦难罢。无论什么,都会惯起来的。
在北京常看见各样好地名……字面虽然改了,涵义还依旧。这很使我失望;否则,我将鼓吹改奴隶二字为“弩理”,或是“努礼”,使大家可以永远放心打盹儿,不必再愁什么了。
奴隶只能奉行,不许言议;评论固然不可,妄自颂扬也不可,这就是“思不出其位”。譬如说:主子,您这袍角有些儿破了,拖下去怕更要破烂,还是补一补好。进言者方自以为在尽忠,而其实却犯了罪,因为另有准其讲这样的话的人在,不是谁都可说的。一乱说,便是“越俎代谋”,当然“罪有应得”。倘自以为是“忠而获咎”,那不过是自己的胡涂。用笔和舌,将沦为异族的奴隶之苦告诉大家,自然是不错的,但要十分小心,不可使大家得着这样的结论:“那么,到底还不如我们似的做自己人的奴隶好。”
自家相杀和为异族所杀当然有些不同。譬如一个人,自己打自己的嘴巴,心平气和,被别人打了,就非常气忿。但一个人而至于乏到自己打嘴巴,也就很难免为别人所打,如果世界上“打”的事实还没有消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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